1. 请客人在行程过程中听从导游及领队的安排,如私自出行或者在领队及导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参加其他活动,如果发生意外或者产生额外费用,客人须自己承担,与导游、领队及旅行社无关;
2. 团队机票不得签转、更改及退票;
3. 据新旅游法规定如遇地震台风瘟疫罢工航班延误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影响旅游行程的,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如产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4. 贵重物品(如现金、护照、有效证件、珠宝首饰等)请务必随身携带,自行妥善保管,若丢失,领队可在不影响行程正常进行情况下协助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问题。
5. 若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一律以加床或拆分夫妻等方式解决,如要求住单间需补单间差;
6. 根据新旅游法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否则旅游社有权利向当地中国使馆报案;
7. 强烈建议客人购物意外险;
8. 老年人出行,请客人根据自身的身体及心理状况与领队及时沟通,以免发生意外。70岁以上老人随团必须有陪同,若无陪同需要由医院开具健康证明以及客人家属签字证明;
9. 东南亚各国的旅游服务多实行小费制,给为自己服务的人(例如酒店服务员、按摩师、行李生、门童等)。
10. 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团必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11. 用餐时间如遇在飞机上则以机餐为准。境外7菜1汤。自助餐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取用,避免浪费。
12.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13. 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同旅游者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 团队在各地如有任何投诉或要求,请务必及时拨打我司相关操作人员电话,以得到圆满的处理,我社以团长及领队或客人所签意见书为准,并对所签意见书负责。
15. 旅客水上活动的注意事项:
①再三声明:只有您最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孕妇、以及心脏病患者、高低血压病患者、骨质疏松症者、高龄者、幼龄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刺激性活动的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活动而引起意外发生,旅客必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②搭乘船或从事水上活动时,务必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时,严禁坐在船头前面的座位,以免脊椎骨受伤;任何船只行走时,请坐在座椅上勿随意走动,以免跌撞受伤;勿将手或脚放在船边或栏杆上,以免夹伤或碰伤。
③海边戏水游泳时不要单独活动,更勿超过海边、海上安全警界线的范围。
16. 安全:因季节性的关系,如有水土不服,请避免食用生冷食物、冰块、椰子、牛奶等,尽量食用熟食。泰国是一个禁赌、禁毒的国家,请勿在车上及公共场所聚赌(任何纸牌游戏均不适合)或携带、食用涉及违法的物品。
17. 泰国法律规定进入泰国每人最多携带200支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