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政策】报名日 – 2017年11月15日取消行程 全额定金
2017年月11日16日 – 2017年12月22日取消行程 全额团费的50%
2017年月12日23日 – 2018年01月07日取消行程 全额团费的80%
2018年月01日08日之后取消行程 全额团费的100%
2018年月01日08日之后取消行程 全额团费的100%
【特殊说明】本产品由中青旅指定具有相关资质的合作旅行社提供相关服务,散客拼团,从上海集合出发。
【安全信息】为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根据实际出行人的人数,打印或复印相应份数的 “游客安全信息卡”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完整填写其中的全部内容。请所有实际出行人在旅游期间随身携带 “游客安全信息卡”以备不时之需
【预定限制】行程为参考行程,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订金¥20000/位需在报名时缴付,并提供申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余款须于出发前90天全额缴付,否则舱位不予保留。缴付全款后,更改或取消请遵照下列规则:
1、本行程只接受曾有过欧美发达国家签证记录的游客报名。签证所需材料需在出发60天之前全部准备齐,若未能交齐材料,领馆将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签证。除此之外,因客人自身原因或材料准备不全造成的签证延误或发生拒签,将扣除业务损失费¥10000元/位。
2、若受到不可抗拒事件的威胁,本公司有权提前取消旅行团并按各国旅游业协会相关指引做出安排。
3、除经本公司特别同意及安排,如顾客自行更改由其他人时代为参团,本公司或其委托机构之职员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而无需返还任何团费。而该人士在随团期间的保险,责任赔偿,行为后果等均有该人士自行承担。
4、顾客如在旅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参与任何团体活动(如膳食,观光或住宿),均当自动放弃论,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5、顾客因任何理由选择取消旅行团,本公司均会按以下方法扣款,所有取消的要求应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不包括出发日及通知日),并附有乘客确认签名,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提出,将不被接纳。
6.顾客如需更改旅游目的地或出发日期,将按照违约处理并按照取消规则收取费用。
7.本公司根据旅游协会守则,有权在不可抗力情况下于出发前取消旅行团的安排。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疫症,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故障,运载机构临时更改班次或时间,罢工和工业活动等。
•单人拼房申请须知及流程:所有拼房申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开始操作。本公司会在不晚于出发前100天告知客户申请拼房结果。如果拼房申请成功,客户必须按照规定付款流程支付旅游款项,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团,将视为违约行为,定金恕不退还。如果在100之内取消行程,将按照取消政策收取罚金。如果拼房申请不成功,我们将退还全部支付金额。
•回程停留尾站或提升商务客位须缴附加费,敬请查询◦如因航空公司或邮轮公司增加或减少燃油附加费税项,外币汇率浮动等,客人须缴交或可取回差额。实数以出票时作准。
•所需额外安排之住宿、膳食、交通等费用全部由旅客负责,而放弃的余下行程将不会获得任何补偿或退款◦
•航程路线、泊岸、启航时间、所有税项及餐膳安排均以邮轮公司最后更新安排为准◦
•以上为参考行程,本社保留根据航班、签证、酒店位置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
•如单人报名须缴付单人房附加费。
•建议旅客出发前送达个人需要购买综合旅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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