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 代办签证所需材料:有效期在半年以上的个人因私护照原件(有足够的3个空白页)及护照首页复印件、半年内近期2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A4纸复印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签证经办理,不管任何原因取消出团(含团队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均产生签证费用,若退团也需要交纳此签证费用;
2. 游客确认出行计划后,需一次性缴纳全额团款,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更改及退票,一旦确认,如因客人自身原因在团队出发前取消出团计划的,团款不予以退还。如旅行社已经支付所有相关旅游费用到第三方,则旅行社有权收取全团款。
3. 泰国移民局通知:凡去泰国旅行者每人身上至少带上20000泰铢(约人民币不少于5000元)现金、建议客人带人民币即可。否则拒绝入境。
敬请留意:
·在旅游过程中,应当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
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以上行程仅供查考,具体行程、航班时间及酒店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不排除航班临时调整起飞时间,酒店无房需更换同级酒店等)
·客人自愿放弃行程中任何包含项目,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均没有任何费用退还。因为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已经将团体预定的协作费用拨付到第三协作方。
·如因天气、罢工、游行、包机临时取消或政府行为等造成景点无法游览,属自动放弃,如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自然灾害社会因素),我社可协助解决。
·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当地导游在优化线路的基础上有权合理调整行程。如果因堵车或者天气恶劣等情况造成景点游玩时间压缩,请客人谅解。
·小孩和70岁以上老人必须有直系亲属的陪同,老人需按比例补附加费,患有重大疾病旅行者和孕妇不得参团,旅游者必须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人生意外险30万元/人(此保险18岁以下,65-75岁之间承保范围最高上限为5万元/人,75岁含75岁以上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泰国是热带国家,一般温度在25度以上,请客人自行准备常用药品等,客人若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解释权归保险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客人有任何身体不适,根据客人身体情况及要求,泰国旅行社工作人员及中国领队会第一时间送贵宾前往医院,费用客人自行垫付,医疗完成后保险公司按照条例对此作出解释及相关医疗费用的赔付(请客人保管好就医付费的相关单据)。
·泰国是一个小费制度国家,我们在此提醒客人,给小费也是国际礼仪之一(给硬币是不礼貌行为):当地酒店服务生帮助提行李、客房送水、献花等按照礼貌是要给小费的,每次一般折合人民币5元。请做好支付的心理准备。例如:按摩小费约60泰铢/45分钟,行李小费20泰铢,床头小费20泰铢等或客人由于个人满意程度自愿另外支付给司机或导游的小费与旅行社无关。
·泰国同北京时间的时差: 晚一个小时;(例如:北京9:00,泰国8:00)
·经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此行程旅行社有安排购物场所。但行程内免税商场(为非泰国籍客人的福利)和经过的景区商店、餐厅、商场、集市、酒店、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游客在此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购物属消费者与商家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受相关地区合同法的规范,旅行社特别提醒:购物须慎重,切记索取发票!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普遍比国内略差一点;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己的标准。
·由于客人自身证件或其他原因导致客人无法出入境,我社将不承担责任,可协助客人解决。
·旅游者参加打猎、潜水、漂流、滑水、滑雪、滑草、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骑象,赛车、攀岩、水疗、水上飞机、水上摩托车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不在常规保险范围之内,需要另外购买高风险保险),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海事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相关公告及建议后量力而行。(参加此类活动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甲方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您在下水游玩前密切注意当地海滩发布的公告及警示:红黄相间旗表示海面平静,适宜游泳;黄旗表示海面有风浪,下水存在危险;红旗则表示海面风浪大,禁止下海。
·乘船或水上活动时,务必穿上救生衣,船开动行进当中,请勿走动。切勿将手或脚放置船边避免受伤。海边戏水切勿超过安全警戒的范围,我们必须再三声明,只有您最了解本身的身体状况,如心脏疾病患者,高龄者,幼龄者,高低血压病患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运动之疾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或浮潜或不适应于您个人体质的其它剧烈、剌激性的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任何活动而引致意外,一切后果旅客自行负责。
·以上行程及内容是签订旅游合同的组成部份之一,具有同等效力。
●购物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须知:
·根据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我公司严格执行上述法律规定,游客自己在境外活动期间自愿购物及在当地自愿参加的另行付费项目,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行程内经过的景区商店、餐厅、商场、集市、酒店、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游客在此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购物属消费者与商家间的买卖 合同关系,受相关地区合同法的规范,旅行社特别提醒:购物须慎重,切记索取发票!
通知:55岁以上的老人不准上快艇过岛,55岁以上海岛行程自然取消费用不予以退还【特别声明游客自原签名承担责任也无法安排海岛行程】,大船也无法安排老人过海岛,所有团里有老人,安排在酒店或岸边自由活动,当地旅游协会规定整团超过60%比例老人整团也需取消上岛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