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预订时间】
此产品至少需要提前 10 天预订
【温馨提示】
1.住宿:全程入住所要求的星级或等级别房间、独卫酒店,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若产生单房差客人自补或安排三人间。如果客人要住其它星级酒店需补房差(内蒙古属于欠发达省份,整体住宿条件和华东地区有一定的差距,敬请理解)
2.餐饮:内蒙部分地区旅游餐十人一桌,正餐八菜一汤,主食管饱,此种情况会提前在报价单中体现,请注意查阅;房间含早(早餐不退)酒水自理,正餐不用餐不退餐费。
3.交通:全程往返机票,机建和燃油附加费,购买机票的游客姓名及身份证号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产生的损失自理,机位一经确认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游客登机需携带有效证件,16岁以下儿童则要携带户口本;全程空调旅游车,按照团队人数选择车型,每人确保一正坐。预定火车票,如变更或取消,则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火车票损失。
4.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自费景点及特殊标记的除外),如因不可抗拒因素不开放的景点,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如有军官证、老年证、记者证、学生证而产生的门票差,一律按照旅行社与景区的协议价减去实际发生的门票价格退还差价。
5.购物:按照行程上所列的进店。
6.不含费用:航空保险、旅游意外险(我社已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请组团社负责上全程旅游意外伤害险或客人自行办理)、单房差(产生单男单女安排三人间或补齐房差)、个人消费、行程所列自理项目。
7.内蒙古旺季资源非常紧张,所有资源全部提前预定,团队到达七天之内,如执意放弃住宿,产生损失,请承担损失。旅游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客人不随团活动均属自动离团行为,未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8.以上行程及景点可根据客人要求自行安排选择,行程在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调整游览顺序。
9.团队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就地投诉就地解决,回程投诉概不受理,如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本社恕不受理,敬请谅解!
10.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因素、政策性调价、交通管制等)造成游览变化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特殊说明】
本产品为代理产品,代理方:上海航空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特殊说明】
特别说明(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无法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1.夏季最佳旅游时间为5月至10月末;冬季冰雪最佳旅游时间为11月至次年的3月。
2.气侯:内蒙古是亚洲中部蒙古高原的组成部分,属寒温带和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平均气温大约是零上3度—15度、夏季20度—28度、秋季6度—0度、冬季零下15度—零下30度,在夏季由于草原的昼夜温差较大且降雨量集中(多集中在7—8月)。昼夜温差较大,所以夏季旅游不能只穿短袖衫、短裤或裙装,应适当带长袖衣服,随时加减。
3.游玩草原不要离参照物(如公路、蒙古包等)过远,以免迷失方向。为此,带上小罗盘仪备用,十分必要。
蒙古族礼俗—献哈达:哈达是蒙古族牧民迎接客人和日常交往中所使用的礼节,在迎宾仪式上蒙古人会双手捧哈达、银碗为客人敬酒,即使不会饮酒,也要接过银碗粘粘唇,再将酒杯还给主人,以示对主人的尊重。夏季草原上蚊子较多,应适当带些风油精(当地有售),最好穿旅游鞋而不穿凉鞋,以免蚊虫叮咬。如带上折叠伞,也是明智之举,晴天可遮阳,免受曝晒之苦。内蒙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请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4.骑马:骑马具有危险性,客人可自愿选择,请自行投保,在选择马匹和骑乘中一定要听从当地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以免发生意外。
5.必备药品:防暑、下火、止泻、防感冒、防蚊、消炎药等。
6.内蒙古的土特产:蘑菇、木耳、香脆虾、奶茶粉、山野菜、奶制品等。俄罗斯纪念品:俄罗斯套娃、望远境、水晶制品、苏联纪念币、邮票、巧克力、酒等。
7.旅游过程中请听从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8.自费项目客人自愿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