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代理】
此产品为代理产品,代理众信旅游集团产品;
【服务标准说明】
1. 航班说明: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供参考,请以出团通知标注航班时间为准;
2. 景点说明: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
3. 行程说明:
a) 如遇景点关门,本社有权调整游览顺序;如确实无法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 景点实际游览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承诺不少于标注时间;
c) 根据欧共体法律规定,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4. 酒店说明:
a) 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b) 欧洲三-四星级酒店大堂较小,大部分酒店没有电梯或者电梯较小,请按照规定乘梯;
c) 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历史悠久、欧洲气候较温和等,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
d) 欧洲习惯吃简单的早餐,酒店早餐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
e) 如果因展会、酒店爆满等因素,会依实际情况调整住宿城市,但不会影响酒店星级及整体游览时间;
5. 保险说明:
a) 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款”,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游客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及救援电话:86-10-400 650 5913)。
b) 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及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
c) 我社推荐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额外补上医疗50万或70万的大额保险。
d) 如果您年龄在70岁以上,请咨询旅行社代您投保上适于您的险种。
6. 退费说明:
a) 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赠送项目费用不退),其他费用因为提前预付已经发生无法退还;
b)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7. 其他说明:请您如实填写《客人评议表》,我社将以您填写的内容作为处理客诉的依据;
【销签说明】
1. 欧洲使馆规定,会抽查部分或全部客人回国后面试销签。抽到的客人须按照通知时间本人前往使馆。建议返程机票订在回国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如遇回国抵达当天为周五六日,请订下周一下午或晚上的航班;
2. 部分使馆会在客人回国几天后才通知面试销签,此情况较难理解,但实属使馆现行做法。所有面试费用由客人自理,请做好被通知面试销签准备;
3. 使馆规定,凡在旅行社办理团签的客人须在抵达首都机场时将护照、全程登机牌交回使馆(届时会有专人收取),护照销签时间取决于使馆进度,因旺季或有大型活动等原因,使馆工作量大销签时间会长些,请您理解;
4. 请保管好全程登机牌并核对姓名,若因客人原因丢失、缺损登机牌或姓名错误,请回国后配合旅行社第一时间前往使馆面试销签;如果不能当即销签,使馆将会另行通知面试时间,由此产生的有费用由客人承担;
5. 当您从欧洲离境时,一定检查海关是否给您的护照盖了清晰的离境章,它是您已经回到中国的唯一凭证。如果没有盖章或者章不清晰无法辨认将会导致使馆要求您面试销签,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担! 请您谅解的同时也请您自己务必仔细留意!
【行程外活动安排:】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1. 欧洲各国对商品定价都有严格管理,同一国家内同样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各国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以下推荐商店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2. 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如旅游者不参加购物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3. 欧洲法律规定:购物金额低于1000欧元以内可支付现金,超出1000欧元以上金额需用信用卡或旅行支票等支付。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请携带VISA、MASTER的信用卡;
4. 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5.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7. 退税说明:退税是欧盟对非欧盟游客在欧洲购物的优惠政策,整个退税手续及流程均由欧洲国家控制,经常会出现退税不成功、税单邮递过程中丢失导致无法退税等问题,我们会负责协调处理,但无法承担任何赔偿。另外游客未在旅游团指定商店购物造成未能退税,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导游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贵宾办理退税手续,导游应详细讲解退税流程、注意事项及税单的正确填写。但是如果因为贵宾个人问题(如没有仔细听讲、没有按照流程操作、没有按照流程邮寄税单)或者客观原因(如遇到海关退税部门临时休息、海关临时更改流程、税单在邮寄过程中发生问题商家没有收到税单等)在退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您被扣款、无法退钱、退税金额有所出入等情况,旅行社和导游仅能协助您积极处理,并不能承担您的损失,请贵宾们理解。
【关于价格】
舱型 (元/每人)
三人舱 ¥105000
主甲板方窗 ¥135000
特等舱 ¥155000
【报名须知】
付款政策:
- 请在报名时提供护照和个人资料表。
- 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升舱/单间,并支付定金、签订合同,定金¥50000元/人;
- 请在出行前3个月支付全款(特殊情况请依照合同为准)。
取消行程:
- 出行前91天以上取消行程,则全额损失定金;
- 出行前90天至76天取消行程,则损失全款的50%;
- 出行前75天至46天取消行程,则损失全款的70%;
- 出行前45天以内取消行程,则损失全款。
【关于签证】
【丹麦旅游签证须知】
一、户口本:
1.全家户口本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且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请清晰的复印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不可缺页
注意: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二、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
三、身份证:
1.如果是旧版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
2.如果是新版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
四、照片:
1.白底彩色近照4张,照片尺寸要求35×45mm(注:照片的头顶-下巴的尺寸上下35mm,左右25mm);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五、结婚证: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丢失,请提供结婚证明(派出所或街道开具)。
六、资产证明:
1.近6个月工资银行卡对账单原件,无需存款证明;
2.如有车产房产,请提供复印件。
七、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
2.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本人职务及收入、工作年薪、旅行
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八、个人资料表
九、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1.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