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1.旅游者为育龄女性的,在预定前须确认本人出行期间不处于妊娠期,如因处于妊娠期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中旅游者解除或变更合同的约定承担有关责任。
2.旅游者预定时在七十五周岁以上、或十八周岁以下、或怀有身孕、或有身体残障等其他情况,以及非中国国籍或为港澳台人士的,应在预定时告知出境社。
3.贵重物品及重要证件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4.鉴于邮轮旅途的辛苦及我公司服务能力有限,我公司不接受80周岁以上老人及孕妇参团
【温馨提示】一、预定须知
请您务必在定购行程前仔细阅读下述条款——
1、报名需至少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房型,如有未成年人乘客需提供准确生日留房,拼房需提供客人性别。
1)客人信息一旦确认,距出发30天以上可以申请免费更改;30天内如需修改信息,收取300元/人/次的更名费。名单提交后,同舱至少有1名客人的名字不能更改,否则视为取消。是否更改成功以邮轮公司最终确认为准,截止更改信息时间为开航前10个工作日。
2)根据皇家加勒比邮轮公司的规定,乘坐邮轮旅行的婴儿必须在邮轮启航第一天时至少满6个月。
3)皇家加勒比邮轮规定,将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24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未超过24周的孕妇报名此行程,请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并填写健康问讯表,允许登船证明请随身携带,健康问讯表填写签字后登船当天交予带团领队。
4)皇家加勒比邮轮提供两人房和家庭房,每位乘客必须占床,儿童价格与成人相同。
5)鉴于普通套房及以下的房间面积有限,如均为成人入住家庭房,空间会相当拥挤。
2、本邮轮产品预订生效后,
1)出发前90天(不含第90天)以上通知取消,收取全部费用的5%的业务损失费;
2)出发前90-60天(含第60天)通知取消,收取全部费用的30%的业务损失费;
3)出发前59-30天(含第30天)通知取消,收取全部费用的50%的业务损失费;
4)出发前29-15天(含第15天)通知取消,收取全部费用的80%的业务损失费;
5)出发前14-1天(含第1天)通知取消,收取全部费用的100%的业务损失费;
6)没有在规定关闸时间前准时出现,或在开行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均收取全部费用的100%的业务损失费。
若以上取消日涉及国定假期或双休日,则自动提前至临近工作日。
如更改出行人,需收取200元/人/次更改费,一间房出行人全部更改视为取消
3、在下列情况下,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作出修改、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和/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靠港口: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
2)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
3)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治疗;
4)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船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4、当旅客不适合开始或继续航行,或可能对船上的健康,安全,纪律造成危险的,船长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视情况作出任何以下决定:
1)拒绝该旅客登船;2)在任意港口让该旅客下船;3)拒绝该旅客在任何特定港口下船;4)限制该旅客在邮轮的特定区域或拒绝该旅客参与船上的某些活动。
5、岸上观光套餐因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改变行程,或客人自身原因未参加,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推荐行程内容及邮轮抵离时间仅供参考,我司及邮轮轮公司并未对游轮离港和到港时间作出保证,并且可能因恶劣天气条件、航行中的紧急事件、途径水域、港口和海峡的管制以及其它任何超出游轮公司可控范围的因素,导致巡游行程中的任何环节出现迟延,或取消在部分港口的停靠。在出发前或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或改变行程,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承担! 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岸上观光行程的权利。
7、邮轮公司在启航前由于包船等原因取消行程,我司将全额退还团款,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根据邮轮公司规定,乘坐皇家加勒比邮轮出行的客人,需严格遵守邮轮公司承运条款,请您仔细阅读,凡预订本产品则默认已知晓并接受此承运条款。如因违反条款规定所带来的后果,需由您自行承担。
9、若因邮轮公司的原因(如机械故障等)延误时间超出预定登船时间24个小时,但不到48个小时,我司将退还相应比例的费用(扣除登船费及由任何机关征收的港口税费),退款基于每延误12小时部分至最多不超过延误48小时部分占总巡游时间的比例。若邮轮延误超过48小时,航线将被取消,我司将退还全部票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行说明:
1、邮轮公司默认床型为大床,所有房间均可拆分成两张单人床,如您需两张单人床上船后请联系您的客房服务员操作。
2、皇家加勒比邮轮船上消费均以美金结算。船上任何消费、购物等均以记账方式(小费与皇家娱乐场除外),下船前以信用卡(Visa卡、万事达卡)或现金结算。
3、根据日本使馆最新规定:所有进入日本的访客(除了永住者、不满16周岁的人)在进入空港及码头时,需要在柜台的相关设备上进行双食指指纹采集及拍照。结束后,入境审查官会对访客的来访目的,行程安排,逗留时间,同行人员等进行询问。
4、在日本,车辆都是靠左行驶的,这点与中国刚好相反,请初到日本的游客务必注意,在过马路时一定要留意车辆的行驶方向。
5、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按《出行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码头办理邮轮登船&出入境相关手续。关闸后将无法登船,请您注意。若乘客误船,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出行信息请以出发前通知为准。
6、境外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7、对于婴幼儿人群、特殊餐食、疾病等特殊需求、行程中登/离船的乘客,如(但不仅限于):携带婴儿车、房间内需要婴儿床、携带(或码头借用)轮椅、需要无障碍房间、糖尿病、请您在预订时直接告知您的销售。您的特殊需求最晚需要在开航前7个工作日告知我司,逾时邮轮公司将
不再受理您的特殊需求。
8、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54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
9、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10、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出境社有权反馈至相关行政机构。旅游者不得要求出境社退还任何费用。如旅游者未能随团返程或非法滞留的,
出境社有权没收全部担保金,如出境社送签资质因此受到影响,或遭受行政处罚等,出境社有权向旅游者追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1、参考码头地址:上海市宝杨路1号,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具体以出行通知为准。
三、【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其他】因为游轮旅行受海洋因素影响严重,具体价格以实际预定查询价格为准,请来电咨询!
【签证信息】1.中国大陆公民需持本人有效因私护照(护照有效期须在六个月以上,并确保护照上有2页以上的空白签证页用于敲盖签证章)。
2.非中国大陆国籍客人:相关签证事宜还需您自行确认,港澳台客人还需持有效的回乡证或台胞证,外国籍客人须持有再次进入中国的有效签证,如自备签证,请自行确认您签证的有效性,以免耽误行程!
3.材料收取明细:护照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正本复印件、边检表/个人资料表、同行公司联保
4.境外滞留不归高发省地区客人请提供以上材料以及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退休证/学生证、房产证、5万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不退)或我司指定银行担保、边检表;另需提供高清身份证扫描件,像素达到600*800,以及担保函,明细见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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