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书中所注明的服务项目仅适用于10人以上团队, 若团队人数不足10人, 则需另行报价;
2、以上为参考行程,本社保留根据航班、签证、酒店位置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
3、时差:行程所涉及国家与北京时差6小时;
4、第三/第四名客人是指与其它两位乘客同住一间邮轮舱房、酒店客房的后两位客人。 邮轮上的三人或四人船舱数量有限, 预订从速;
5、报价仅适用于内舱及阳台舱房,若需其他房型(迷你套房、套房等)价格及罚则另议;
6、行程中所标注的邮轮启程、抵达时间仅供参考,请以当天邮轮公司公布的最终时间为准;
7、用餐时间在飞机上或转机途中以机上供餐或客人自理为准,不再另补;
8、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所标示的停留时间,及游览顺序,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做出适当调整,但不会减少行程内容;
9、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包括休息时间);
10、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11、如遇不可预见之航空公司、天气及地接等政策调整所致的费用增加,我司有权另行收取实际多发生之费用。请予以理解;
12、如客人系港澳台人士,或持外籍护照,请于出发前确认是否有再次进入中国之有效证件;
13、此行程为参考行程,我司将根据人数、航班、签证及目的国之变化,保留调整之权利。
14、关于取消行程收费的约定: (所有罚责日期遇周六周日国定假日自动提前至可工作日)
客人自预订日期至8月10日内取消预订,收取4000元/人定金作为损失费用
客人自8月10日-9月10日内取消预订,收取总费用的50%作为取消费用
客人自9月11日-9月18日内取消预订,收取总费用的75%作为取消费用
客人自9月19日-10月2日内取消预订,收取总费用的100%作为取消费用
(所有罚责日期遇周六周日国法假日自动提前至可工作日,如果您的出团时期在圣诞节和新年期间,则按照假日取消条款执行。)
关于更改:
出发前33天须入正确名单;
出发前32天更改名字,需付每人USD$50元;
出发前14天无法更动任何舱房及名字。
15、邮轮公司提供的岸上观光项目只有英语,没有中文导游讲解服务。鉴于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的问题,领队无法提供讲解的翻译服务。